課程概述 |
科 目:國際私法
任課老師:曾宛如 副教授
內容概要
國際私法為學科名稱,相關法律主要是「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」。國際私法並非國際法,事實上是選法法則。舉例來說,二個台灣人在美國結婚,其生效要件為何?國際私法非具體規定生效要件,而是規定如何選定法律。
上課時,將國際私法分成「總論」與「各論」二部分,由於上課時數不多,因此將發題目給同學練習,同學需繳交練習報告,總論方面除了檢討國際私法之起源外,並將重點放在反致、法律規避及定性。各論則以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之條文順序依次論述行為能力、權利能力、契約、不當得利、無因管理、侵權行為、物權、身分及繼承等問題之準據法。
參考書目
曾陳明汝,國際私法原理 (總論及各論)
柯澤東,國際私法
劉鐵錚、陳榮傳,國際私法論
J. G. Collier, Conflict of Laws, 1994
評分方式
期末考50%,報告50%,並參酌上課表現就總分加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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